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后勤保障组
关于防控疫情接受社会捐赠的公告
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动社会各界及海外华人华侨社团组织、企业或个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捐赠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控疫情所需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物资及善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物资捐赠
(一)接受捐赠的物资类别
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要求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物资捐赠请先行电话联系,沟通捐赠意向,双方确认后再行捐赠。
(三)捐赠通道
联系电话:0591-23167066(平潭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
13705900376(平潭红十字会李女士)
15305907956(平潭红十字会高先生)
15359600393(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后勤保障组陈先生)
二、 关于捐款渠道(银行捐款)
账户:平潭县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423473945551
联系电话:0591-23167066(平潭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
13705900376(平潭红十字会李女士)
15305907956(平潭红十字会高先生)
三、重要说明
1.捐赠的物资,应写明向平潭综合实验区或定向捐赠的单位名称。捐赠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实验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采购所需经费。境外人士若捐款,建议尽量采用物资捐赠的方式进行。
2.对定向捐赠的款物,实验区将直接交付受捐单位使用;对未写明定向捐赠的款物,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统筹调配使用。
3.通过银行捐赠的款项,若有具体捐赠意向或用途,可在捐赠备注栏注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慰问金”等;未注明捐赠意向或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4.为方便寄发、开具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5.上述联系方式拨打时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行拨打。非常时期,敬请谅解。
谨对海内外爱心捐赠善行义举表示诚挚谢忱!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后勤保障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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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第4号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台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压实联防联控责任,强化物资统一调配,全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目前,各类医疗防护物资消耗极大,供不应求,急需: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消毒杀毒药成品等物资。在此呼吁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奉献爱心,积极向台江防疫一线捐赠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战,奉献爱心,贡献力量。
一、捐赠方式
1.物资捐赠:
地址:台江区广达路349号(接受邮寄或现场捐赠)
收货单位:台江区红十字会;
收货人:林欲静;
联系电话:13799345678,83295007。
2.资金捐赠:
银行户名:福州市红十字会;
账号:3505018900070999999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以上方式,均请注明捐赠意愿(如:台江区防疫工作专用、武汉防疫工作专用等)。我们将对您的捐款,开具可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专用票据,颁发荣誉证书。
二、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慰问一线医护人员,开展卫生服务等。
2.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的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为正规企业产品,有生产合格证和经营许可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台江区红十字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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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关于接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款物的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众多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非常关心晋安区疫情发展态势及防控急需物资的储备,纷纷表示自愿捐赠款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此,晋安区委、区政府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为规范捐赠活动,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指定晋安区卫健局、晋安区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医用物资捐赠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物资: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普通口罩、隔离衣、医用防护服、防护面屏、护目镜、体温枪、84消毒液等。
捐赠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晋安区卫健局联系人:林 榕;联系电话:13509339709。
二、社会捐款
(1)捐赠帐号:福州市晋安区红十字会;账号:4325751136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2)如需开具可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专用票据,则将捐赠资金汇到福州市红十字会(户名:福州市红十字会,账号:3505018900070999999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同时指定捐赠款接收单位为晋安区红十字会并请注明捐赠意愿(例如:***捐赠晋安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晋安区红十字会联系人:邹健;联系电话:18959106851。
三、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为专款专用,通过银行汇款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愿(例如:***捐赠晋安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或颁发荣誉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如需开具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专用票据请在捐款前联系晋安区红十字会)。
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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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建论坛,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防疫】获取福州/全国风险等级、进出福州隔离核酸政策、咨询电话、便民服务专题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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