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对象
国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台港澳地区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二)实践时间
7月-8月,实习期须满一个月。
(三)申请方式
大学生可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在“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中选择“暑期社会实践”进行岗位申请。市人事人才中心可协助实习生安排免费住宿。
(四)实习待遇
1.交通补贴:福建省内高校(榕外)200元/人,省外长江以南高校500元/人,长江以北高校800元/人,东北地区高校1000元/人,其他地区高校最多不超过1000元/人。
2.餐饮补助:按照每天30元/人的标准给予餐饮补助。
3.意外险:福州市统一为实习生购买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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