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四城区2021年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20]49号)等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和房源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四城区2021年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安排
(一)配租对象:
1.第一轮配租394户优先配租轮候家庭,一人型238户,二人型142户,三人型14户。
2.第二轮配租989户A、B型轮候家庭,一人型844户(2020年新一轮第3-9批A、B型);二人型81户(2020年新一轮第1-7批A型、第1-6批B型);三人型64户(2019年第18-20批A、B型62户,2019年延后配租2户)。
(二)实物配租时间:
11月22日-11月28日,为减少人员大批量聚集,共分28个场次抽签配租,同批次人员按照顺序安排,可能分属不同场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配租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四)起租时间:此次配租起租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五)优先配租说明:优先配租资格由区局核实,按福州市现行公租房政策,城市低保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满60周岁老年人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等几类人员属于优先配租情形。
二、房源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4日,可供此次配租的房源共计1470套,其中一人型1145套,二人型233套,三人型92套,详见附件2。
三、配租选房注意事项
1.公租房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在抽取配租房源、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后及时离场(办事大厅门口正在围挡施工,请注意安全)。若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身份证无磁,应提前办理好相关委托手续。
2.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除特殊原因外,每个保障家庭仅限一个人(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参加选房。申请人若为近期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榕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出现发烧、咳嗽症状,或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接触者等隔离或观察期限未满等情况,应委托他人办理抽签选房事宜。所有到场人员需全程配戴口罩,主动服从安排,严格遵守纪律,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请自行携带签字笔、老花镜等配租选房及合同签订时所需物品。
3.已实物配租和现轮候的保障家庭,均可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补贴发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办理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4.因场所和人手限制,配租期间,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受理租赁备案申请,请在11月28日配租结束后再前往办理。
5.如对上述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7620220、87551560,监督电话:22850375。
附件:
1.福州市四城区2021年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时间安排表
2.福州市四城区2021年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情况表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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