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福州市公共交通出行优惠活动的通知
榕交公[2020] 56号
市道运中心、马尾区交通局、市地铁集团、市区各公交企业、市场站公司:
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地铁与公交运营有关问题的纪要》( (2020] 235号)精神,为做好此次免费乘坐地铁和公交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所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共31天),市民免费乘坐地铁和市区公交。
二、活动范围
福州市区(不含长乐区) 2元及以下公交线路均参与此次优惠活动, 3元及以上公交线路不参与此次优惠活动,不参与优惠活动的公交线路明细如下:
33、38、 38 区间、40、185、 189、 36、 201、 186路;马尾琅岐码头专线1、2号;贵安2、3、4、6、7、8、331路;鼓岭区间专线1、2、3号;共计21条。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活动运力安排和应急处置工作
由市道运中心牵头,市地铁集团和各公交企业负责,要充分预判此次免费乘车活动的客流情况,合理组织安排运力,确保免费乘车活动顺利实施;各单位要提前制定并细化客流激增、延误晚点、恶劣天气等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流密集点应急准备,在人流量较大时刻或遇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乘客滞留、运输中断等情况时,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做好旅客疏散工作,确保运营安全。
(二)做好活动期间客流统计工作
由市道运中心牵头,市地铁集团和各公交企业具体负责, 充分利用各类交通信息数据资源,做好活动期间客流监测和客流统计,科学研判市民出行规律,在活动结束后, 利用大数据做好活动效果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我局。
(三)做好企业内部宣贯工作
市地铁集团和各公交企业要提前在单位内部开展全面、全员性的活动宣贯工作, 深入- -线进行宣传教育,保证活动相关政策和优惠信息落实到位,将此次优惠活动的相关工作精神、要求传达至每一名工作人员和驾驶员。
(四)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工作
从7月23日起至活动结束,以公交场站、地铁站、公交车、地铁列车等交通服务设施的广告资源窗口为载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以及公交站台、公交车载电视、公交车后窗LED、e福州APP、掌上公交APP等方式进行宣传(本次活动宣传标语详见附件),让群众充分知晓此次免费乘车活动,同时加大公共交通绿色出行的宣传,引导市民选择绿色、低碳的地铁和公交出行。
附件“免费乘车”活动宣传标语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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