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实验区实际,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第7号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禁止夜宵摊贩经营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区内各夜宵摊贩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停止经营行为,广大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前往夜宵摊点购买食物。具体公告全文如下:
请夜宵摊贩自觉遵守,并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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